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地坛公园方泽轩南小院
在我们所办案中,经常遇到无证房或不齐全的房屋,尤其是十几二十年前建造的房屋,基本上都存在不齐全的情况,这一类房屋,拆迁 律师咨询,在拆迁中经常面临拆除的威胁,那么,这类房屋都可以简单的认定为从而被无偿拆除掉吗?
我们认为,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首先,定西拆迁律师,建造时的法律规定是认定是否属于建筑的依据。《物权法》第三十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这一规定明确规定了建筑物权,确立了只有违反了建筑时的法律依据,才能确定为建筑。我们国家的规划部门,拆迁律师怎么收费,从1974年才开始有,90年代才逐渐完善,2008年1月1日实施《城乡规划法》以前,拆迁律师哪个好,只有城市房屋才需要规划审批,农村房屋建设根本不需要经规划部门审批,只要取得村委会的批单就可以。(***公众号id:wenxinchaiqian)所以,几十年前建造的房屋,要看是否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而不能简单地以现在法律法规的标准来认定是否属于建筑。故宫、至今也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但是显然不能把它们认定为建筑。
其次,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明电〔2003〕42号文规定: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对政策不明确但确属合理要求的,要抓紧制订相应的政策,限期处理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
拆迁律师,企业拆迁维权,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来硕律师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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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说的拆迁协议通常是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再者,一旦签订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的主要依据。
生效条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签订协议。
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律师见解: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
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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