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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纠纷在线咨询-婚姻家事纠纷-【郑州安博】律所

询盘留言 |投诉|申领|删除 产品编号:335559446                    更新时间: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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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婚姻家事纠纷遇到等,婚姻法如何处理呢? 下面随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下面的信息可以给你带来帮助!

 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的;(四)遗弃家庭成员的。” 注意,这里规定的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一方与第三人长期持续性的共同生活。与一般的是不同的概念。二者的区别在于时间,同居不同于,同居是突出的长期持续性的共同生活,而则是在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的期间,一方与第三者发生不正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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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一旦谈到离婚就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些人为拿到更多的财产,便隐藏财产,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并且,另一方在离婚后才发现这一情况的,那么便要确定是否可以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上,婚姻关系属于身份关系,一旦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是不可以予以撤销的,不过财产可以再分割。

按规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可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1、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另一方离婚后发现的,协议离婚后1年可以去法院主张变更或撤销。

2、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离婚后发现的,从发现起2年内可以请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离婚后发现有遗漏的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不能证实签订离婚协议时对方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不能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因此,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有隐藏财产情况的,可以就被隐藏的部分财产请求再次分割,而不用重新分割所有的共同财产。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拥有***素质非常强的律师团队,均是各个领域中的***人才,有着丰富的解决法律问题的经验,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婚姻家事纠纷等法律问题的话,欢迎联系我们进行咨询哦。

家里面有孩子的,如果遇到婚姻家事纠纷一定要了解孩子的赡养问题,下面随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下面的信息可以给你带来帮助!

签订离婚协议书要警惕对方不给抚养费 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约定孩子归哪方抚养,对方每月给予抚养费。但是可能一方会不给抚养费,这个时候我们在签订离婚协议时还应当约定拖欠或者无故不支付抚养费的后果。比如约定延期支付抚养费按日向对方赔偿违约金,或是约定承担其他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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