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提出离婚之后,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产生婚姻家事纠纷,从而无法及时的结束婚姻生活,这时双方就会选择分居,那么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属于共同财产吗?这一点大家需要进行了解,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吧: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分居的期间不论是长是短,依然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分居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了解了以上内容,大家应该就知道,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在离婚时应该怎么处理了。那么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婚姻家事纠纷或者是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您到【郑州安博】来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一部分人在没有经过对对方的详细了解之后,就步入婚姻的,但是在之后,会发现一些自己无法接受的事实,比如说对方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想要离婚的话,对方不同意就会发生婚姻家事纠纷,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对于这一问题,我国法律有着怎样的规定吧:
婚后,配偶得了精神方面的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方面疾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碎,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是间歇性精神方面疾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期间进行诉讼审理。
由于现在人们对于婚姻的态度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转变,在感情不存在之后就会想到离婚,但是很可能在这期间出现婚姻家事纠纷,在自己解决不了的时候,可以到【郑州安博】咨询如何解决,我们将为您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
现实生活中,很多的夫妻都是通过协议离婚这种方式结束婚姻的,双方约定好离婚的条件,这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婚姻家事纠纷的出现,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吧:
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离婚是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夫妻关系的解除。因此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不具备合法夫妻身份关系的当事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适用《婚姻法》第 31 条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办理离婚时应先验明双方的夫妻身份,凡没有结婚的证件或夫妻关系证明书,表明其无合法的婚姻关系而立不能确认其夫妻身份,就不能办理离婚手续。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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