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17782797686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

主营:法律服务,案件代理,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商盟客服

您好,欢迎莅临威能律师事务所,欢迎咨询...

女士: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威能律师事务所-合同

询盘留言 |投诉|申领|删除 产品编号:467544197                    更新时间:2021-12-19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法律服务,案件代理,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 公司官网:weineng2018.tz1288.com
  • 公司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曲江街道登高路旺座曲江F座2701室
业务热线: 17782797686 (吴经理 女士)     
  • 供货总量 : 不限
  • 价格说明 : 议定
  • 包装说明 : 不限
  • 物流说明 : 货运及物流
  • 交货说明 : 按订单
合同实例---申某诉XX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求赔偿

2015年3月1日申某进入XX公司处工作,职务为保洁员,月工资2000元。XX公司在2015年6月30日无任何理由将申某辞退。申某不服,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XX公司支付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8000元并补偿失业金生活费6000元。

XX公司表示公司向员工发放的工资中已包含保险费;2015年6月份公司做人员调整,给申某安排新工作,但申某不愿去其他岗位并自动离职。对于申某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XX公司可以接受,但其他要求不应该得到支持。

经仲裁委审理查明:申某入职XX公司,担任保洁员工作,在职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2015年6月30日申某离职。

仲裁委委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XX公司并未与申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现申某要求支付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诉请,合理合法,应予以支持。XX公司应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6000元。要求支付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的诉请,于法无据,不予采纳。

因申某要求补偿失业金生活费的诉请,不属于仲裁的受理范围,故依法不做处理。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而合同可撤销是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被请求撤销的合同。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对于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应当事人恶意协商,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而导致合同无效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处理合同纠纷,可提供合同书写、合同审核、合同纠纷代理等多项服务,合同,期待与您合作。

        合同必备条款是订立合同时必须具备的条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合同必备条款包括双方信息、合同标的、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缺少合同必备条款时,合同在履行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因此在订立合同是,应尽可能完善具体,将合同必备条款约定情况,一期合同能够顺利履行。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处理合同纠纷,可提供合同书写、合同审核、合同纠纷代理等多项服务,期待与您合作。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威能律师事务所-合同由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提供。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拥有很好的服务与产品,不断地受到新老用户及业内人士的肯定和信任。我们公司是商盟认证会员,点击页面的商盟客服图标,可以直接与我们客服人员对话,愿我们今后的合作愉快!同时本公司还是从事企业律师,西安常年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律服务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

温馨提示:以上是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威能律师事务所-合同的详细介绍,产品由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如果您对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产品信息感兴趣可以联系供应商或者让供应商主动联系您 ,您也可以查看更多与法律服务相关的产品!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tousu@tz1288.com
  • 吴经理女士
  • 手机:17782797686
  • 联系我时务必告知是在天助网上看到的!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

商铺|诚信档案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曲江街道登高路旺座曲江F座2701室

电话:17782797686传真:029-89138957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天助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天助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天助网联系,如查证属实,天助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天助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tousu@tz1288.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 第7年 商盟实名认证
  • 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陕西 西安
  • 联系卖家:吴经理 女士
  • 手机号码:17782797686
  • 联系电话:029-89138957
  • 公司传真:029-89138957

企业相关导航

企业百科
企业推荐分类
企业云铺
按字母分类: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0-9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91121         |         网站备案编号:粤ICP备10200857号-23         |         高新技术企业:GR201144200063         |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0351号

Copyright © 2006-2024 深圳市天助人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