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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离婚时一方已有其他子女会影响争抚养权吗?

    律师解答:会影响,在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法z院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没有其他子女的一方。注意此处的子女,包括与不同人所生的子女。比如下面这个案件,法z院就将抚养权判给了没有子女的一方。

法z院认为: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刘某无其他子女,李某有其他子女,且刘某无明显不利于携带抚养小孩的条件,判定婚刘小某由刘某携带抚养为宜。对于抚养权归属,李某认为其虽有其他子女,但并非与刘某所生,故不应适用该规定。因法律并未明确其所称的“其他子女”于与同一人所女,故该意见于法无据,不予采纳。

关于抚养费,李某、刘某双方均具有抚养义务,萝岗区咨询,李某同意每月支付抚养费2500元,单就李某一方支付的抚养费,已达到2014年广东省一般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予以支持。由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500元至刘小某年满18周岁止。

关于探视权,双方同意探视时间为每周一次,一次一天,予以准予。具体时间为每周六上午10:00至次日周日上午10:00,由李某负责接送,刘某1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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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z院为什么第z一次起诉不判离婚?

  律师解答:实践中第z一次起诉离婚,法z院一般不会判离,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

1、不排除法官确实根据自身判断,做出还有感情的认识。因为法官审案,是运用自己的判断来确信感情是否。只有法官认为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的前提下,第z一次起诉,法官才会判z决离婚。但是考虑到我国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的传统,法官在庭审的过程中,只要当事人有一丝迟疑,法官都会认为感情没有。

2、从社会和诣稳定的角度来考虑,法官判z决不离不会有道德上及其他方面的风险,试想一下,如果当事人之间本来还有感情只是一时冲动提出的起诉,如果法官真是判离了,那么在以后双方当事人都会对判z决不满,所以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判z决不离为的选择。

3、怕引发其他社会问题。在离婚诉z讼中,如果有一方坚决不离,并以自身生命、健康为筹码向法官要求不离,法官为了妥善解决矛盾,同时也为了防上社会风险,那么的方法就是判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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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子女,一方不肯过户可以起诉吗?

  律师解答:可以。

离婚协议书系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双方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约定的书面协议,在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从合同的角度说,双方出于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在未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自合同订立之日起生效。据此,夫妻双方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订立的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净身出户协议效力咨询,不可随意改变,夫妻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同时,基于《物权法》对不动产物权转移的登记规定,夫妻双方自愿将共同所有房屋赠与子女的,自房屋产权过户至受赠子女名下,夫妻双方的赠与行为才履行完毕。综上,离婚协议中载明夫妻双方自愿将共同所有的房屋赠与子女的,作为房屋产权登记人的夫妻一方应履行约定义务,离婚损害赔偿规定咨询,将房屋过户至子女名下;夫妻一方怠于履行该义务的,夫妻另一方有权提起诉z讼,请求其履行约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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